摘要: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是乡村振兴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家权力、内外部资源与空间主体的复杂互动。在结构论与互动论的视角下,公共性的再生产、集体行动的重塑及国家基础性权力的建设是推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发展的关键因素。当前,乡村公共文化空间面临人口流动、制度与实践脱节、资本下乡导致的空间异化等结构变迁带来的挑战。为应对以上挑战,需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运行场景,强化集体角色的合法性,促进治理变革中的有序调适,实现“国家在场”与“地方在场”的有机结合,从而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推动中国式乡村现代化与全面振兴。
关键词:公共性;文化空间;文化场景;乡村振兴;治理转型
自古以来,农业一直是中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乡村地区作为农耕文明的发源地,,经过长期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与土地紧密相连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及独特的乡村文化特征。基于中国深厚的农业文明,乡村不仅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场所,亦是文化传承和社会结构的重要组织形式。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肯定了乡村在推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强调注重提升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影响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明确了“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这一逻辑关系,乡村的全面振兴,,包括文化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等方面,是相互依存、共同推进的整体性课题。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中,中国经济实现了持续增长,现代化程度显著提升。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结构的变革也带来了对文化适应性的需求,特别是在乡村地区,虽然物质生活条件有所改善。但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程度仍有待提升。
本文着眼于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和管理,探讨如何通过文化建设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发展,通过深人分析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结构变迁与新时代背景下运行场景模式的构建,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现代文化元素的吸收与融合,以及乡村社会关系和价值观念的更新,为乡村文化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以构建符合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运行场景,促进乡村地区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一、相关研究梳理
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是乡村文化传承和社区认同的重要场所,承载着乡村居民的集体记忆和文化归属的情感。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吸引了大量资源和机会,乡村地区面临着生产要素流失的问题。这种变化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持续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传统的乡村文化在失去其原始的文化环境后,保护和传承工作变得更具挑战性。
作为历史悠久的农业国家,中国乡村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式微可能会影响人们对于乡村的情感联系和文化认同,给乡村文化振兴带来现实难题。乡村作为众多中国人的情感依托和精神家园,其公共文化空间的作用和重要性应当得到充分重视和积极维护。本研究聚焦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将其视为一个涵盖物质、实践和精神三个维度的复杂系统。这一空间不仅是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的舞台,也是公共记忆、地方秩序和精神家园所在,是社会常态的多维展现。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内涵需要从内部结构和属性的多功能性进行深入辨析,包括其作为生计舞台、文化传承媒介、社会关系纽带和精神归属地的多重角色。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承载着文化传承和进步的使命,是乡村居民日常生活活动的交汇点。这些空间展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并不断经历更新与转型,成为乡土社会各部分相互作用的重要体现。
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逆城市化的兴起和乡村地区的复兴,引发社会结构变革,对乡村地区的空间生产和分化机制产生了深远影响。西方学术界的研究指出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演变的新特征和机制,提出了“后生产主义”的转型观点,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新动力和发展逻辑提供了理论基础。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也经历了深刻转型,从工业主导转变为以“土地”为中心,最终发展成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中国的城镇化模式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鲜明特征。学界研究逐渐转向探讨多元化主体间的互动、社会异质性的表现及空间复杂性的影响,也逐渐认识到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是人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社会表征。
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不仅体现着村落空间的功能和社会文化结构的建构,更是中国乡土文明活力的写照。传统的研究将社会变革和发展归结于生产力的进步和劳动分工的合理化。随着近代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乡村社会结构的巨变引发了对传统亲情共同体的超越,催生了基于非亲情关系的共同体,这反映了文化生活方式的转变和文化价值的深化发展。研究视角从实体空间转向非实体层面,更关注日常生活、社会建构和文化心理等层面。国内研究者深入分析了不同乡村居民社区的生活形态、空间特征、内在机制及其改善策略,研究趋于微观,尤为关注乡村居民个体的分化、日常行为、利益竞争和社会关系。
总体而言,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是一个多维度、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个层面的交织互动。在新型城镇化的宏观背景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问题已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问题。目前,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原子化、空心化和个体化现象已成为阻碍乡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目的在于通过国家资源的战略倾斜和政策创新,重新组织和动员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激发乡村内生发展的动力。未来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化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内在机理和实践逻辑的探究,重视乡村居民的个体能动性,以促进乡村社会的全面与可持续发展。
二、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运行的分析框架
在本研究中,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是核心议题,本文拟结合“结构论”与“互动论”的视角来深入剖析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运行的内在机理和实践逻辑。结构论从宏观层面突出了社会结构对个体行为的深远影响,揭示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中物质文化与深层社会价值观的交织。互动论则从微观角度着眼,强调个体在文化场景中的主观能动性及其与环境、社会结构的动态互动。乡村文化场景作为分析工具,桥接了社会结构与个体行为,反映了乡村社会的历史脉络和日常生活实践。本文将运用以上工具,揭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机理,为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公共文化空间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一)理论视角:“结构论”与“互动论”相结合
在探讨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机理时,本文采用并融合“结构论”与“互动论”的理论视角,以期构建一个与乡村文化空间运行紧密耦合的分析框架,来深入挖掘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形态,明确其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
结构论视角为本研究提供了宏观的社会结构分析,强调了社会形态和文化传统对个体行为的深远影响。它揭示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物理形态、资源分配及文化活动如何受到更广泛社会结构的制约与形塑。乡村文化空间的运行并非孤立,而是嵌入政策导向、经济发展、历史传承等一系列宏观社会力量之中。
互动论视角则转向微观层面,关注个体在文化空间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调了乡村居民、地方精英、政府官员等行动者的日常互动如何共同推动文化空间的实际运行和发展。互动论突出个体的主观能动性,认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活力来源于行动者对文化价值的认同、维护和创新。
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是宏观社会结构与微观个体行动相互作用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个体和集体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并与社会结构积极互动,共同塑造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新形态。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的应用,进一步强化了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运行功能和结构的整体性理解。这些理论提供了分析文化元素如何满足社会需求、维持社会稳定及促进社会整合的视角,并强调了社会结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和整体性。符号互动论的引入,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问题提供了更具动态性和主体性的研究视角,它挑战了过于静态和决定性的社会结构理解,强调了个体在社会互动中的创造性和自主性。通过以上理论融合运用,本文尝试揭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运行的内在逻辑,以及个体行动与社会结构之间的相互作用。
(二)文化场景作为一种分析工具
文化场景是指在特定空间内,社会活动、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相互作用形成的动态综合体,侧重于捕捉社会活动、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在具体空间的交织与互动。文化场景超越了物理环境的局限,强调了人的行为模式、社会互动和文化表达的重要性。乡村文化场景内含乡村居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文化认同,是乡村社会结构和文化特色的具体体现,也是居民日常互动和社会关系的直观展现。
文化场景分析工具回应了结构论与互动论相结合的理论逻辑。乡村文化场景不仅是一个动态的互动过程,还包含了一定社会结构,它体现了乡村社会中的权力关系、资源分配及社会分层等结构特征。同时,乡村文化场景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变化的空间,其中包含了乡村居民的互动行为、社会交往和文化表达。这些互动行为在塑造乡村文化场景的同时,也推动了乡村社会的发展和变迁。文化场景中的动态互动过程强调了乡村居民在文化创造和传承中的中心地位,以及他们如何通过与环境的互动来建构和维持文化认同。其次,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中,文化场景理论提供了一个包括“群落系统”“价值系统”和“符号系统”在内的多维度的分析工具,能够揭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内在价值和社会功能的转变。
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研究领域,文化场景理论为理解空间的文化维度提供了关键的分析体系。该理论不仅有助于揭示空间的文化意义和功能,也是评估和阐释空间文化价值的重要工具。借助文化场景理论,研究者能够识别和分析文化空间的表征,包括其物理形态、活动模式和可见的文化表现形式。此外,文化场景理论还促进了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形成背后的社会、历史和心理动因的深入探讨,为研究者提供了一个深入理解和分析乡村社会的独特工具。研究者借此可以更全面地理解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机制,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三、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运行的内在机理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被赋予了新的社会意义和发展目标。这一空间不仅是国家权力、文化资源流动和空间主体互动的场域,更是乡村文化建设的核心。
(一)公共性生产与再生产:空间运行的价值基础
村庄公共性的再生产为集体行动提供了价值基础和社会凝聚力,是集体行动得以发生和持续的前提。集体行动的重塑则为村庄公共性的再生产提供了实践机制和动力,确保公共性能够在个体和集体之间得到有效的协调和实施。国家基础性权力的建设提供了制度环境和合法性来源,通过制度化的方式促进和保障公共性和集体行动的持续发展。
公共性的再生产不仅是乡村文化空间持续吸引力和发展活力的源泉,更是乡村文化建设的基石。它通过互助交往、集体仪式等活动,强化了邻里间的相互支持和公共文化活动的参与,为乡村文化空间带来和谐与稳定。21世纪以来,乡村社会的衰落往往与公共性的衰退相伴,社会原子化、空心化及过度逐利化等现象成为乡村振兴的主要障碍。因此,村庄公共性的再生产不仅是衡量乡村振兴成效的重要标准,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关键因素。公共性的强化与再生产关系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和谐与稳定,是乡村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影响公共性重构的因素是多维度的,包括体制结构、经济基础、制度环境和社会文化等。体制结构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框架对公共性的实现具有显著影响,决定了公共文化资源的分配和公共权力的行使方式。经济基础,尤其是集体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公共性的培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制度环境中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公共性的形成和维持起到关键作用,通过规则和政策影响个体和集体的行为模式。此外,社会文化中的传统伦理规则和惯习为公共性提供了文化基因,内化的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影响公共行为。
从历史的视角审视,村庄公共性的演变经历了从传统时期的“社会化公共性”到公社集体化时期的“国家化公共性”,再到个人主义时代公共性的削弱,最后是再组织化进程中的“集体化公共性”重塑。在当前阶段,国家权力的回归和新集体共同体的构建,特别强调村社集体在公共性建设中的中心作用。重塑乡村公共空间的公共性,需要改变过去由政府和市场自上而下、由外部提供和建设的做法,重视乡村居民的公共文化空间需求,形成“乡村居民需求反馈—政府科学规划—市场参与建设”的共建机制。这种共建共享的格局能够更好地调动各方积极性,将零散的空间设施整合重构,这种优化和整合不仅可以提升空间利用效率,还将进一步增强乡村社区的凝聚力,为乡村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二)集体行动塑造与重塑:空间运行的重要动力
集体行动作为强大驱动力,对乡村文化的繁荣与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维护村庄秩序及促进社会整体进步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一方面,集体行动能够有效协调个体与群体间的利益冲突,进而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集体行动的演进过程展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其中,抗争性集体行动与组织化合作动员构成了两种主要形式。作为一种基于广泛共识的合作模式,组织化合作动员旨在实现共同目标,遵循普遍认可的原则。在此过程中,目标的确立、组织间关系结构的构建以及制度框架的设立等因素均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能够激发乡村居民的行动潜能,提升其文化参与能力,从而实现各主体间的有效联结。集体行动中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辅相成,共同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与行动力,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另一方面,集体行动在调节共同记忆与价值系统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它们构成了联结共同体成员的桥梁,增强了乡村社会的凝聚力与认同感,促进了国家权力与地方共同体之间的互动与融合。这些功能的发挥确保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有效运行,并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强大动力。
(三)国家基础性权力建设:空间运行的秩序保障
国家基础性权力强调了国家权力在基层社会的渗透与实现,这在乡村文化空间的运行中显得尤为关键,不仅关乎秩序的维护,也是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推动力量。在乡村文化空间的背景下,基础性权力的构建通过制度化途径,协调个体与集体、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为乡村文化的繁荣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政府主导下基层政权的不断建设和完善,以及村民自治制度的深入推行,乡村社会正逐步从“亲属礼治”社会向“民主法治”社会转型。面对乡村社会存在的社会组织力量微弱及其挑战,国家基础性权力的介入旨在通过柔性治理策略,强化国家与社会的协同合作,构建一个组织化、制度化和民主化的文化协同治理平台。政府通过建立事业单位的基层管理体制和行政供给的分配机制,从文化供给和人员供给等多个方面积极参与其中,并将乡村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整体工作范畴,有效保障了乡村文化的基本需求,彰显以人为本和社会公平的原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国家加大投入,持续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水平;通过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传播现代生活理念和精神文化生活方式,对农民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生活空间进行引导和改造,增强乡村居民精神文化获得感与满足感。
四、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运行的场景建构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深入探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场景,离不开根植于中华文明深厚的农耕文化传统。中华文明历经五千年的积淀形成的独特文化特征和价值观,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基础。研究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内在机理与运行场景,需紧密结合中国农耕文明的传统,探索如何将农耕文明的理念与现代文化需求相结合,以增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一)我国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运行面临的挑战
在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面临着人口结构流动、制度设计与空间实践衔接及资本下乡带来的空间异化等方面的挑战。首先,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带来了乡村劳动力的周期性外流与回流,这种“离巢”与“归巢”的双重特性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构成了挑战。随着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乡村社会出现了“无主体熟人社会”现象,导致社会联结机制弱化,迫切需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以适应新的文化空间形态。
其次,在当前乡村文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制度设计与空间实践的衔接问题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制度创新应聚焦于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文化建设的参与度,促进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文化建设。通过公共文化服务购买、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激发乡村文化空间的创新与活力。制度创新应重视乡村自治机制的完善,通过村民议事会等形式,提升乡村居民在文化建设中的参与度和主体性,从而提升乡村文化的内生动力。制度设计还应关注乡村文化空间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发展,推动文化与旅游、农业等产业的融合,形成产业链条,提升乡村文化空间的综合效益。
最后,在探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时,需审视技术资本介入可能给乡村文化空间带来的影响。技术资本参与在促进乡村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同时,也推动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传统属性和功能转变。这种转变不仅是空间组织的变革,也涉及社会功能及其与乡村居民主体性的关联度。技术资本主导的空间开发模式倾向于将其转化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平台,可能进一步削弱居民的文化主体性,并在乡村社会的传统结构内部形成张力。国家层面通过以文旅开发、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等为代表的项目制资源输入,促进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完善,以期加快乡村现代化的步伐。但这种自上而下的文化资源配置方式,若未能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内在需求及居民主体文化水平相契合,则可能引发空间异化问题,导致文化资源无法有效转化为增进乡村居民福祉的动力。技术资本下乡的经营行为若忽视乡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参与意愿,可能削弱居民在公共文化事务中的决策权和参与度,影响文化空间的公共性和民主性。因此,在探讨技术资本介入对乡村文化空间特性影响的基础之上,需要注重寻求能保持经济发展与乡村在地文化保护之间平衡的策略,确保乡村居民在文化空间中的主体地位,促进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构中国特色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运行场景
空间作为社会关系的产物,其生产与变迁是社会形态演变的直接反映。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下,中国特色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场景呈现了一条独特发展路径。与西方模式不同,中国路径特别强调乡村居民的主体性、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以及文化空间公共性的再生产。这些原则塑造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独特的形态和功能,反映了乡村居民在乡村发展中的中心地位,同时体现了文化多样性和对公共参与的重视。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运行场景,需结合外源性资本技术输入与内源性发展动力,推动乡村居民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整体进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文化基础。这一运行场景追求文化的多元价值,包括经济增长、社会福祉和生态环境的和谐,体现了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公共性、开放性和包容性的追求。
一方面,需要夯实集体角色合法地位。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前进的人间正道是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的当代发展,更是新时代构建共同富裕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首要之务在于秉承人本主义的发展理念,彰显乡村居民作为乡村文化建设与发展之核心主体的地位。人本主义不仅着重于个体在文化参与过程中的具身体验,还强调将身体视为文化空间再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媒介。身体不仅是构成物质与空间的根本要素,同时也是信息传递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媒介,其主客体身份的融合与互补不容忽视。空间主体具备跨越自然、文化、感官及情感等多重空间界限的能力,展现其在地域包容与整合方面的强大功能,从而能够积极地参与空间生产的过程。
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分析乡村文化要素应当全面考虑项目式乡村文化建设的成效,以及乡村的原始文化资源,包括自然景观、人文建筑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有必要深入研究乡村文化需求的演变,这些需求随着乡村的变迁和居民结构的变化而愈加复杂。对于远离故乡的乡村居民而言,满足其文化需求尤为关键,关系着其对自己社会身份和个人价值的探索与确认。
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不仅是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场所,更是乡村居民文化参与和自我表达的平台。通过乡村居民自治和共治模式的推行,乡村居民在文化建设事务中的决策权和参与权得到实质性保障,不仅增强了乡村居民的凝聚力和行动力,也为乡村文化治理提供了坚实的合作基础,有助于构建更加团结和更有凝聚力的乡村社区。
另一方面,需以治理转型推动形成秩序调适性。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体现了对乡村社会秩序和文化传承的深刻调适,以及对现代治理体系的积极探索。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不仅是乡村文化生活的核心区域,也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场域。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首先体现为对乡村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的尊重与发展。这些空间作为乡村居民社会生活的共同舞台,承载着地方记忆与文化认同,对维护乡村社会结构和文化连续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国家制度的介入与治理能力的提升,乡村社会经历了从乡镇政权建立到乡村居民自治的转变,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也成为国家与乡土社会规则相互适配和整合的结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需要重视乡村基层文化组织与队伍建设,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共建善治格局。这涉及乡村文化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乡村居民多元共治及城乡文化资源协同治理等路径机制的建立,以及乡村自然地理、社会文化、人力资源等内源性资源要素的发展动力的激活。在社会文化方面,注重新时代文化培育、乡村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构筑、乡村特色文化品牌化建设,创新文化传承与宣传方式。通过制度创新和内源性文化资源的激活,进一步促进乡村经济社会的全面振兴,实现乡村文化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和谐统一。
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治理转型需要重视技术与社会的融合,促进乡村文化的现代化进程。其关键在于平衡技术的实用性和价值导向,在利用技术提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的同时,关注技术在促进社区公共性和提升居民文化素质方面的作用。技术不仅是治理工具,还是连接乡村文化与现代文明的纽带。技术治理应向多方参与的共治模式转变,解决技术单向运行与治理多维互动之间的矛盾,通过技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决策共商,促进政府、社会组织、乡村居民等多方主体的积极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模式。
此外,还需实现国家在场与地方在场的有效协同。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需要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乡村居民共同合作,这种合作模式促进了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服务供给的增加,提升了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激活了村庄的公共治理体系。国家文化资源下乡与地方乡村居民动员相结合是推动文化空间运行的重要机制。通过民主程序和乡村居民自治,增强乡村居民对乡村治理的参与度和责任感,以此推动文化空间的积极变化,使之更贴近乡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利益。乡村基层民主治理的过程化实践,包括乡村居民动员、利益整合、方案执行和权力监督等环节,有助于形成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文化空间,为乡村居民提供更有效的参与途径,进一步推动文化空间的运行和发展。
随着国家财力的持续增强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作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运行与治理的重要政策条件,国家基础性权力介入与文化资源下乡将继续发挥作用。优化文化资源输入方式,从产业联动、资源要素流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融合、社会保障机制、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着手,加强城乡生产要素流动;结合民主动员,持续激活基层民主治理,促进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行和发展,推进乡村现代化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