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莉:跨文化传播的情感问题
发布时间:2022-04-16 10:32:36  点击数:

在现代理论体系中,情感与理性常以二元论的模式出现在研究中。安·切克维奇(Ann Cvetkovich)等学者认为,19世纪以来我们受到的学术训练都是要我们将个人的和公共的、政治的进行区分。对情感进行学术研究似乎因此具有一种不正当性。理性尚不足以解释人类跨文传播问题,情感再搅合进来,岂不更难进行科学、客观的研究?期待通过理性的、规范的学术训练获得高度理性头脑的研究者,如何建立关于此主题的研究呢?

 

其实人生而为人,肉体凡身,情感本就无可回避,无以逃避。跨文化传播是面向人的研究,而人即媒介,人的传播活动本来就包括情感的传播与再现。达尔文早就看出,人类虽然肤色、相貌、口音等皆可不同,但却可以准确地从彼此的表情中分辨出愤怒、厌恶、恐惧、惊讶、悲伤与愉悦,因为人类共享着具有普遍性的基础情感。后来的研究者还更深一步地发觉,人类还特别容易受到羞耻感、愧疚感、动情等微妙情感的感染,跨越外部语言或文化的障碍,形成共情。

 

进入到信息传播时代,屡屡可以观察到这样的社会现实:社交媒体上国际事务事实尚未判定,各种情感宣泄已然蔓延,舆论常常被公众情绪裹挟;不同族群间交流尚未展开,文化偏好与刻板成见激发的民族情绪已经决定了交流的成败;个体间差异还未相互了解进而理解,双方已经从情感上放弃了继续交往的意愿,只愿彼此“眼不见心不烦”。

 

社交媒体上众声喧哗,显然违背了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的理想设计。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公共领域是政治权力之外,作为民主政治基本条件的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那些感性的喧嚣,排挤了理性的空间,这是一种鸠占鹊巢。古典社会科学对情感或情绪现象的研究也认为情感必然与社会、理性格格不入,而且还存在相当大的风险。 

 

可是人类的传播行为又不仅仅囿于公共空间,更不会仅以公共性、理性的讨论作为交流的起点。即使是秉持感性理性二分法的柏拉图也不认为情感是应该被完全压抑的。柏拉图将激情和欲望看作是驱动人的认知的马头,理性是驭手。不能否认,情感本身会成为人的行为动机。社会学之父孔德就认为,人类行动中的情感是社会学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们与他者交流,情感不仅可以成为动机,而且就是交往实践的构成部分,即内容。不论在哪一个历史时刻,身体与事件的相遇与碰撞都是肉身的、真实的、物质性的,交往行为既是理性的,也是情感的。

 

在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视角下,知识是话语,也是理论与实践共有的建构。跨文化传播的情感研究,从知识研究的角度来看也具有其历史性发展脉络。而从20世纪末开始,得益于认知心理学、神经科学、进化人类学及其他行为学科的突破性进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开始重新思考情感。首先,对情感的研究开始崛起,类似女性主义等研究发现,情感本来就是知识生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知识与情感会彼此影响其增量。尤其是由新的情感体验而激发的人类洞察力会刺激研究者洞穿问题核心并深化思考,带来新的理论思考方向和政治行动。艾莉森·嘉伽(Alison Jaggar)作为最早系统性思考情感对女性主义研究意义的学者之一,甚至在《爱与知识:女性主义认识论》一文中提出了恰当的情感本来就是知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女性主义研究学者认为必须通过情感的、经验的、物质性的研究来打破“科学的、理性的”知识体系的禁锢,这一研究视角对21世纪跨文化传播的研究据具有启发意义。跨文化传播关注少数族群,关注他者,关注弱势的、边缘化的声音。这些群体通过非主导阶层的体验不仅激发了新的理论研究方向,而且由于研究者的深刻体验与洞察力,激发更强烈的情感去推动与深化跨文化传播的研究。可以说,跨文化传播研究是悲天悯人的研究,是关注人类的苦难与忧愁,具有维系与保护人类各文明发展之责任感的传播学研究,跨文化传播的情感研究尤其服务于这个使命。

 

其次,20世纪90年代镜像神经元的发现为人类情感沟通的能力提供了神经科学的证据:我们的大脑具备不通过概念推理而对观察对象进行直接模拟、自动体验和瞬时把握的镜像机制。情感驱动有独立于理性存在的瞬间。而且在“人即媒介”的技术逻辑加持下,这种瞬间存在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凸显。巴克和鲍尔斯( Buck&Powers,2011) 认为,正是因为镜像神经元的存在,大众媒介才得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即时的、直接的情感传播,继而制造一种媒介化的共情、全球在场感和卷入感。我们是在感觉的、共情的及利他的领域而非仅仅是思想的领域开始聚合成为一个“地球村”的。

 

神经科学研究研究的进展与人文社会科学的情感转向彼此成就,相互影响,既让科学发现具有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价值,又让体验、“感觉结构”等人文概念具有了科学性的依据。新情感理论以此为依据,将情感从主观的、符号化的、社会意义层面的情绪范畴里脱离出来,并通过回溯斯宾诺莎、德勒兹(Deleuze)、伽塔里(Guattari)以及柏格森的哲学思想,将情感解释为一种前个人的张力。我们越来越认同,情感瞬间不仅可以驱动行动,而且可以成为行动本身,即情感作为实践构成了跨文化传播的研究对象。

 

最后,透视过去几十年的学术研究成果,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尽管在情感研究与跨文化传播研究领域都分别出版了大量的学术成果,但是对这两者进行结合的讨论很少,涉及跨文化传播的情感研究基本采用的是功能主义为主的研究范式。如学者关注不同文化群体在具体实践和微观互动中的情感表达。这类研究多关注全球移民等流动群体面对的情感挑战,以分析在日益紧密联系的世界中,流动的个体如何通过情感创造个人或群体间的连接与意义共享。还有研究关注情绪调节以预测个体的跨文化适应能力,研究亲密关系中情感表达的跨文化差异等。在对媒介产品的本土化研究中,也有学者开始关注其情感的本土化问题。近几年来,更有不少研究关注如何通过建立情感通路,讲好中国故事,服务国际传播战略。不可否认,跨文化传播能力的重要因素就是移情与共情的能力。跨文化传播情感能力建设因此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不过,跨文化传播研究如果囿于结构主义和理性主义范式,或是只关注文化作为表征/表意系统的各种话语与实践,笃定真相/本质存在于现象背后的深层意义结构,埋头于分析不同文化的规范模式及其背后的意识形态霸权;或是固守理性架构,秉持“利益最优原则”处理国家间、文化间的冲突,就容易在一定程度上忽略跨文化传播丰富复杂的其它面向。正如德勒兹和迦塔里所言,“现实的领域、表征的领域和主体的领域之间不再存在三方的分野”。存在(being)总是处于相互缠绕、敞开、变动不居且模糊不定的状态,朝着不同的“多元与聚合”转变。在这个意义上,从情感的视角审视跨文化传播不仅仅是增添情感这一新的研究维度,更是为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层面全面反思现有的研究范式提供了契机。

 

我们注意到,沿着情感转向这个大方向,有学者已经开始从各个学科、各种问题出发反思结构主义的主导范式,尝试从社会结构、组织或是性别、种族、阶层这些社会身份等类型化的和自我验证、强化的分析中解放出来,探索在符码、文本和表意系统之外或之下的主体性形成与权力之间的作用机制问题。例如贝弗利·斯科格思(Beverley Skeggs)与海伦·沃德(Helen Wood)长期关注英国文化工业如何借用情感进行社会阶层与价值的再生产。从某些具体情感出发,也有学者研究情感的机制及政治性、社会性影响。如思安·奈(Sianne Ngai)对她所称的“丑陋的情感(ugly feelings)”的政治意义的探索。女性主义学者莎拉·阿米德(Sara  Ahmed)与安雅·赫曼(Anja Hirdman)等对羞耻感的关注,从文化政治的视角分析了情感如何通过作用于身体及话语而制造“他者”、以及在生活世界中如何将不同种族和阶层之间的边界物质化的过程。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历史学家斯特恩斯、雷迪和罗森维恩等人通过批判性地吸收社会建构主义理论和认知心理学的最新成果,提出了“情感规约”、“情感表达”、“情感体制”、“情感共同体”等全新理论,不仅填补了对情感史研究的缺漏,而且深刻地提示了我们,在人类的交往史中,情感的交流与联系不仅有其历史的脉络,而且对历史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历史社会学的情感研究为跨文化传播打开了一扇厚重的大门。

 

回顾近十年的情感研究与跨文化传播研究的交集,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也跃然眼前。人类是否需要提出超越种族、超文化的情感表达规范?跨文化传播是否也需要建立情感表达的道德准则?我们所期待的互利互惠、积极正向的情感是否也如对身体的塑造那般带有规训的意味?在这里,重返休谟(David Hume)的心灵强制与真实性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而跨文化传播的情感研究从这个角度来说,似乎才刚刚起步。

 

  • 纪莉,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