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短视频行业规模的扩大,影视综二创短视频创作者与影视综长视频权利人间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日益激化,隐有桎梏相关行业发展的趋势。现行著作权法普遍遵循的“先许可,后使用”模式与二创短视频创作的UGC模式脱节,是导致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而且,畸高的影视综长视频许可使用费,也导致缺乏足够议价能力的二创作者无足够动力获得许可。考虑到短视频平台、二创作者和长视频权利人间是互利共生关系,可采用平台集约化许可模式,由短视频平台代表二创作者向长视频权利人获得许可,在保证长视频权利人使用费收益的同时,尽可能多地为二创作者引入长视频版权内容,从根源上避免或减少侵权纠纷,以合作促进长短视频行业的共赢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