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的时间观中,以人为叙事主体的时间结构包含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的对立。数字劳动时间作为数字时代萌生于时间结构中的新角色,其概念具有特定的意涵,即数字劳动时间在与数字资本的深度融合不再局限于固有的劳动时间框架内,而是弥散于非雇佣劳动者的整个时间结构中,它是以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的张力结构为载体的时间“存在”,这在诸多利益相关方竞逐的短视频平台上表现尤为明显。数字劳动时间在非雇佣
劳动者的劳动实践中产生“齐变效应”,表现为时间结构内部的转化、游离和侵占的时间异变等。这些非雇佣劳动者的数字劳动时间同时被技术量化、加速与套利,重构了数字劳动时间的全新场景。因此,为了实现数字劳动时间向人之主体性的复归,需要探索一条冲破数字资本桎梏的路径,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