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传播语境下多元媒介议程设置效果的差异性
王亚楠 蔡枫琳 林仕伟 秦朝森
关 键 词:《民法典》 ;议程设置;普法信息;多元媒介
摘 要:
为剖析多元媒介普法议程设置效果的差异性问题,应用主题建模分析、相关性分析与格兰杰因果检验等方法,对《民法典》颁布实施前后一年的时间内,政府普法机构、专业媒体和自媒体意见领袖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关于《民法典》议题的微博正文和评论内容进行深入分析。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颁布时间和话题热度的时间延展性,收集了政务机构、专业媒体和自媒体三类微博媒体账号发布的与《民法典》相关的微博文本数据,进而应用隐性主题和聚类分析的方法,识别和提取出不同主题的内容,以了解在《民法典》传播语境下多元媒介主体在微博平台上讨论的议程主题的差异性。 其次,通过相关性分析探讨不同媒介之间议程设置的相关性,揭示政务机构、专业媒体和自媒体在普法议程设置中承担的不同角色及其影响力。 最后,应用格兰杰因果检验的方法判断分析多元媒介之间及其对受众议程设置的引导关系。 研究结果显示:多元媒介对于《民法典》 的报道主要聚焦在宣传动员、婚姻家庭和个人信息保护三个主题上。 具体而言,宣传动员主题占总数的 21%,婚姻家庭主题占 53%,个人信息保护主题占 26%。 在这些媒介中,政务机构普法议程的建构内容涉猎全面,但对于受众的引导效果缺乏统计上的显著性。 专业媒体以自身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在普法信息的传播中起到了“中间人”的作用,既向上承接政府相关机构的普法需求,又向下引导受众与自媒体的信息流向。 自媒体则扮演了催化剂的角色,其普法议程设置一方面受到受众信息偏好的引导,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受众的信息偏好。 基于上述分析,为优化新传播环境下多元媒介普法议程的传播效果,政府普法机构应根据社会效益进行选题引导,专业媒体在宣传工作中不能追求以流量为代表的经济效益,更应该承担正向引导舆论的责任。
[PDF](下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