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迈克尔·舒德森的学术思想,笔者以他的新著《知情权的兴起》为出发点与他展开学术探讨,对知情权的概念做了延伸性解释,并就此书的研究方法、立场、观点提等与其进行了线上直接对话。舒德森回应称:他的"社会史"著作也可被称作"文化史"著作,因为主要是在追溯某些流行的政治、文化观念的兴起过程,《知情权的兴起》即为其一;知情权有法律和政治维度,但他视之为文化权利,因为它只是美国社会普遍认可的一种文化观念或一种文化期待,而不是一项法定权利;知情权会受到各国不同文化的影响,但未因互联网的兴起而出现重大转变;他探讨知情权的目的之一是阐释监督民主,即一种现实主义的民主观。在书写媒介社会史时,一定程度的"碎片化"无法避免,新闻传媒的作用无法准确评估,研究者不必过于在意;研究者应多关注个体和事件,应深读新闻文本和记者的书信以求新知。当下,舒德森之所以离开媒介史领域,是因为希望跳出以媒介为中心的视野,对公共领域做整体性考察。